已經1/4了,才開始寫今年的第一篇網誌,跨年酒喝太多,以至於腦袋放空大亂鬥中......

 

昨天看到一則新聞,"新加坡人為愛貓接受腎移植 防虐協會撻伐:損及他貓權益"(詳情請點閱連結),老實說,在醫學日益進步之下,所謂道德與權益的界線,越來越模糊;也沒想到,現在人有錢到這種程度,願意花五十萬幫自己的貓換腎。

 

如果說,我們把寵物看成自己的小孩,當小孩生病了,自然會四處籌錢,想盡辦法,希望讓他康復,所以,當我們的寵物生病了,自然也會不惜花大錢將他治癒,但是器官移植?人體的器官移植自然要捐贈者的同意,但是動物呢?我們憑什麼幫他決定?

 

很妙的是美國和加拿大等國家,要求飼主手術之後,也必須領養捐贈腎臟的貓咪,才算是真正愛貓的人,這樣算是愛貓嗎?充其量,只是愛自己家的貓吧?真正愛一個動物,不會想把她們開腸剖肚,互換肚子內的器官,以延長他的生命。

 

第一,我們沒有權力決定"捐贈者"的意願,難不成要問一隻貓說:咪咪阿~你願不願意用一顆腎臟(附帶少個幾年的性命),來換取有人豢養你未來幾年?(這個抉擇對人類來說,都很難決定...)我們有何種權力單憑自己的喜好來決定其他生物的生死?

 

第二,更妙的是,我們怎麼知道我們的寵物想被器官移植?許多人都會因為想要有尊嚴的離開,而放棄急救,也有人在病入膏肓時,寧願選擇安樂死,所以,我們憑什麼決定寵物的生死?我們一廂情願的認為,他是個好寵物好伴侶,該活久一點,充其量只不過是自私的我們希望被陪伴,而想出冠冕堂皇的藉口罷了。

 

喵咪阿,你想要換腎多活幾年,還是捐一顆腎臟有人養你剩下的一輩子,抑或就得個腎臟病終老一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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