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的天氣冷的跟鬼一樣,一向不愛穿的跟熊一樣,所以即使在冷冷的天,還是堅持不穿超過三件(奇怪的原則)。其實一般在辦公室裡,都有所謂暖氣,並不需要穿太多,只要穿一件薄的線衫就好了。

 

話說昨天我只穿了一件短袖線衫(應該算秋裝吧!),然後穿一件很厚的外套,其實這樣出門就ok了。雖然一邊騎車還是冷不拉嘰,不過,誰叫天氣就是這麼冷呢?

 

入夜回家,脫了外套開始玩電腦,突然覺得,手指頭好冷喔!怎麼這麼凍阿!這樣打字很不方便耶!所以就突發奇想說,那來帶個手套好了,這樣手指就不冷了!

 

整個情況開始變得有點異世界,寒流來的夜裡,一個人穿著短袖,帶著手套,在電腦前猛打字.........

 

其實,就算帶了手套,還是很冷,一直到老媽砲轟我去穿衣服前,都不知道到底為啥會覺得冷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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